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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艺术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开放使用细则

时间:2024-03-28 作者: 浏览量:

 

为了更好的对实验室仪器设备进行管理,保证学院教学科研的正常进行,不断提升实验室仪器设备在辅助教学科研方面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细则。

  1. 实验室仪器设备是指学院教学科研专用器材,凡校内各部门师生因教学科研需要借用实验器材均须履行借用手续,并严格遵守实验室仪器设备开放使用规范。

  2. 实验器材一般不对私人或外单位借用。

  3. 实验中心及网站提供《西安工程大学新媒体艺术学院设备借用申请单学生借用实验器材指导教师办理借用手续并签字根据仪器设备价值高低,经各级领导签字批准方可使用实验填写《西安工程大学新媒体艺术学院实验设备借用登记表》,借用人确认仪器设备完好后签字

    四、学生因课程作业、毕业设计借用仪器设备必须由指导教师办理手续,按规定流程借用。借用期间的仪器设备安全由指导教师负责连续借用期限不得超过五日

    五、学生因学科竞赛、大创项目等借用仪器设备,必须由指导教师办理手续,按规定流程借用。借用期间的仪器设备安全由指导教师负责借用期限以院领导审批为准。归还设备时需提交成果证明(获奖证书、结项证书等)。

    六、教师因教学任务需借用仪器设备,教师提供课程大纲及任务书,按规定流程借用。借用期间的仪器设备安全由指导教师负责借用期限以申请单约定为准。

    七、教师向科研项目教学比赛等需使用仪器设备,教师提供立项证明或科研合同或参赛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按规定流程借用。借用期间的仪器设备安全由指导教师负责借用期限以申请单约定为准。归还设备时需提交成果证明(结项证明、获奖证书等)。

    八、教师学校、学院重大活动需使用仪器设备,教师提供相关材料,按规定流程借用。借用期间的仪器设备安全由指导教师负责借用期限以院领导审批为准。归还设备时需提交成果证明(活动报道、照片等)。

    九、其他未提及的情况需借用仪器设备,经院领导批准后方可按程序借用。

    十、归还仪器设备时,请配合实验中心提供成果简述。仪器设备经实验员检查完好后,借用人和实验员确认签字,设备入库。

    十一、仪器设备外借不得影响本学科教学使用,实验中心有权根据仪器设备库存量教学需要及仪器性能等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借出

    十二、仪器设备借出后,借用者需严格按照拟归还日期归还设备,在学期末必须将仪器设备全部交回实验中心,对逾期不还者,实验中心有权催还,仍不归还的报请领导根据情况予以相应处理。超过三次逾期归还者,实验中心有权拒绝再次借用。如有丢失或损坏,需按规定赔偿。

    十三、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要按照《新媒体艺术学院仪器设备丢失损坏赔偿制度》追究责任,责任人要承担购置或维修费用。

    十四、实验中心不提供所借仪器设备的耗材。

    十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十六、本办法由实验中心负责解释。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