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心
时间:2024-03-28 作者: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本着“分工落实,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确保安全”的仿真,指定本办法。
一、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
实验室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学生借用实验室由指导教师负责。
二、安全负责人职责
1.对初进实验室的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介绍有关防火、防爆等注意事项、消防器材的配置情况及使用方法。
2.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安全使用及化学危险品的储藏情况,及时消除隐患。
3.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人员有权提出批评,对拒之不听者可责令其离开实验现场。
4.发生意外时应立即组织人员扑救、自救、互救。
三、进入实验区人员的安全意识
凡是进入实验区域的人员均需在思想上重视安全工作,操作人员应了解仪器的性能有关消防知识,有扑灭初起火能力,并执行以下各条:
1.集中注意力,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注意用火、用电安全。
2.严禁在实验室区域内吸烟,饮食。
3.听从安全负责人的劝告,并积极协助其工作。
4.离开实验现场时应切断水源、电源、熄灭火源。妥善处置化学危险品,认真处理“三废”(废液、废渣、废气)后再由下水道排放或指定地点埋藏。
5.若发生意外事故,应保持镇静,立即联系学校保卫部并报警,迅速进行扑救、自救、互救。
四、学生实验室
1.学生实验除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外,还应服从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员的管理。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员不得擅自离开实验现场。
2.未经领导同意,学生不得单独进行实验。教师或实验员不得擅自将实验室钥匙交给学生。
3.学生实验结束后,实验指导教师、实验员和学生值日生共同检查水、电、火、门窗,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4.西安工程大学学生按《实验守则》和有关规程进行实验,保持实验室良好的秩序和整洁的风貌。
5.一旦发生意外事故,要在教师和实验员的指导下积极展开自救、互救。
6.外来人员须经批准后,或有专人陪同,方可进入实验室。
7.假期使用实验室必须提前进行申请,由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使用期间严格执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使用人对消防安全负责。
6、每逢公共假期和寒暑假,由领导带队进行实验室安全全面检查。
7、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报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