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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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工程大实验字〔2019〕4号
为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熟悉相关安全知识,有效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制定西安工程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准入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细则中的“实验室”是指全校开展实验教学、科学研究、大学生创新创业、实习实训、生产加工等各类实验室。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进入实验室内学习、工作的人员,包括教工、学生、外来人员、临时人员等。
第二章 基本程序
第三条 安全教育和准入的主要目的是增长师生的实验室安全知识、提高防范意识。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准入包括三个阶段:
1. 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事故案例讲解:
(1)国家与陕西省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与环保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2)实验室一般性安全、环境保护及废弃物处置常识;(3)化学、化工类实验室专项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4)实验室急救知识与事故应急预案;(5)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案例。
2. 自主学习:通过“西安工程大学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中的有关功能模块进行学习,或者通过其他渠道进行学习。
3. 在线考试:通过“西安工程大学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中的有关功能模块进行在线考试。满分100分,90分以上成绩为合格。考试合格后,凭成绩单(或西安工程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资格证)方能进入实验室。
第三章 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 各学院(部、中心)负责本单位安全教育和准入制度的实施,具体包括:
1. 对进入实验室的教师进行相关安全培训。
2. 结合学科特点、实验室特性进行实验室安全知识讲解、培训,督促学生自学《西安工程大学实验室安全手册》;
3. 制定考试计划,组织实施本院学生安全知识学习、考试;
4. 督促学院相关教师严格遵守学校规定,不允许无准入资格的学生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项目。
第五条 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考试准入制度的管理、运行,包括:
1. 西安工程大学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的建设、维护;
2. 组织各学院进行安全考试题目及各类安全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不断充实完善相关内容;
3. 检查、推进各学院《西安工程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准入制度》的实施。
第四章 附则
第六条 本细则由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西安工程大学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