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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14 作者:宾田田 浏览量: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和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规定,结合我校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评审相关规定,经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年级推荐,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报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现将本科生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予以公示(已张贴学院3楼公示栏)。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3日——11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1月15日17点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馈,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
联系人:宾田田(029-83239278)
办公地点:8号楼学生工作办公室315室。
新媒体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