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
时间:2016-08-31 作者: 浏览量:
为充分发挥实验室的资源优势,提高办学效益,促进学术交流,给学生自主学习、研究性学习创造条件,为学生个性发展提供空间,促进实验教学改革,逐步形成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机制,规范有序地做好实验室的开放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 实验室开放工作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由实验室管理中心负责人直接组织本院的实验室开放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实验室开展多种形式的开放活动。
二、 本学院现有实验室均定为开放实验室,各实验室管理人员需配合做好实验室开放工作并做好开放实验的实验记录。
三、 实验室开放的形式为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开放、非工作日为预约开放。
四、 艺术工程学院所有开放实验室面向艺术工程学院全体师生
五、 允许学生个人预约进行实验,学生自行拟定科技活动课题,结合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和条件,联系相应的实验室和指导教师开展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等实验活动。
六、 实验室可以发布教学计划以外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课题,鼓励学生进行创新设计实验。学生在实验中必须独立完成课题的实验方案设计、实验装置安装与调试,认真完成实验并撰写实验报告。
七、 以学生为主体,教师和实验指导教师启发和指导学生利用计算机进行产品设计、软件开发、课件制作、网页设计、网站建设等,提高计算机实际应用能力的实验教学活动。
八、 各开放实验室应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和实验内容做好实验的准备工作,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在实验研究过程中,指导教师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和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
九、 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按规定预先向实验室报名登记,并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有关实验准备工作。学生要求自带实验课题的,可向实验室直接提出申请,设计好具体的实施方案,经实验室同意,所在学院批准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实施。
十、 )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凡损坏仪器设备的,须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各开放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应做好学生实验的记录工作(包括学生姓名、实验时间及内容、设备使用情况等)。
十一、 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论文或实物等实验结果。指导教师要根据学生提交的实验结果和实验态度等内容及时评价并将结果交院教务办,并计入学生学习档案。
十二、 对于学生参与科研、科技活动型、自我设计实验课题型,依据学生参加开放实验内容情况,由各学院组织学术委员会按照单一实验和综合实验类别审定。学生取得的单一实验学分可代替相关课程综合创新实验内容的相应学分;学生的综合实验成绩可作为一门公共选修课对待。
十三、 以鼓励和支持实验技术人员、教师积极开展开放实验工作为原则,由各学院在本单位内调节指导开放实验项目的工作量,要求实验技术人员和教师每年都有开放实验的课题供学生选择,并将其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十四、 每学期结束前一周,各实验室将本学期内开展开放实验的情况写出书面总结,报教务办备案。教务办按教学年度,对各开放实验室工作的情况进行汇总,报主管校领导,对开放实验室工作成绩优异的学院和教师、实验人员及学生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