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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怀感恩、励志成长” 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

时间:2021-10-15 作者: 浏览量:

 

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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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勤奋学习, 努力进取。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奖励资助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上一学年诚信评价等级为3A(含3A)以上。

5.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在专业前30%,综合素质测评等级为4B(含4B)以上。

6.积极进取,奋发向上。

7.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受奖学生,学校将分别给予通报、停发或收回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处罚。

(一)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处罚。

(二)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处分或处理。

(三)未按要求完成义务劳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四)平时生活不节俭,有与其家庭经济状况明显不符的较高消费行为。

(五)休学、退学、转学学生。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每年9月开始受理申请。

当年12月31日前完成评审和发放工作。

同学们行动起来吧

努力努力再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