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
规章制度

首页 · 实验中心 · 规章制度 · 正文

新媒体艺术学院实验中心库房管理办法

时间:2024-03-28 作者: 浏览量:

 实验设备是学院教学、科研的主要设备,是学院发展的必要条件,为了加强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仪器设备在教学、科研中的作用,提高库房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特制定库房管理办法。

一、库房存放保管的各类教学设备是学院固定资产。实验员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相应的专业知识,按章操作、精心管理,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二、实验员负责设备入库后的保管、出借、维护等工作。凡入库设备均应逐一验收核实、分类、编号、登记入帐、做好统计工作。随机使用说明书,保修单等要建立设备使用档案。

三、教学科研借用设备,由指导教师办理相关手续经实验中心或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领取设备。凡出库设备均须按规程操作实验员无权私自将设备借与他人或自己使用,否则一切责任均由实验员负责。

四、所借用设备应按时归还,逾期不还,查明责任,按有关规定处理。离院的人员须到库房还清所借设备才可办理有关手续。

五、库房设备做到分类存放,标识清楚,实验员应熟存放位置、数量,便于查找实验员应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做到定期维护、保养、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六、做好设备使用记录,定期整理入档,完善设备使用档案。实验员对设备的使用情况、完好程度做到心中有数

七、损坏、丢失借用设备者,按学院有关赔偿规定执行。实验人员由于管理不善,造成损坏、丢失的,也适用上述规定。

八、实验员应熟悉所保管各类设备的性能、作用。做到防腐、防潮,防蛀,防止损坏,做好消防、防盗安全工作,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库房

九、库房要保持清洁卫生,通风透气。

 

2024326日